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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

是什么让本该还是在读书求学的孩子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呢,以下内容由本站小编提供,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解剖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

一、社会背景

1、社会文化背景

文化社会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然而当今的文化市场,不良文化泛滥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等等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未成年人往往难以协调,这就导致未成年人长期沉溺于网络这个封闭的环境中寻求自我满足,在不良文化的耳濡目染之下,学会了不择手段地侵犯他人的利益。

“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以者变,其变色也变。五入之则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也。”未成年人不仅易受到网络传媒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同时他们很可能由于交友不慎而接触到社会上的流氓团伙,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由于暗示与模仿的作用,极易走向犯罪道路。

2、家庭背景

从刑事犯罪案例中发现,因为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而成为罪犯的所占的比例数是很大的。薛哈洛夫在近二百名因各种重罪而判刑的青年犯的调查中发现,其中51人(25%以上)的父亲、母亲或者哥哥、姐姐曾因犯不同罪行而有前科。调查材料还表明,在女性流氓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同父母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母亲的性犯罪行为紧密相关的。

对孩子的过度溺爱,使孩子成为整个家庭的“中心”,无节制地娇生惯养使孩子养成一种极端有害的品质,不仅要满足自己的任何一种需要,而且不把自己的需要同劳动联系在一起。当遭遇挫折时,心理承受能力弱,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很容易的以犯罪的'方式去满足自己的需要。

家庭结构的残缺,主要是指父母离婚,极易给子女带来恶劣影响。马卡连柯指出:在绝大多数场合被抛弃的儿童状况要比孤儿的状况复杂和危险。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和反叛心理。他们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同时,由于他们心智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3、学校背景

在我们当今社会,应试教育依然是我们的重中之重。学校片面强调学习成绩,对学习差的学生和后进生不重视管理教育,甚至采取歧视、放任的态度,致使一些未成年人在学校得不到老师的关怀,过早地进入社会,受到社会文化的不良影响后走上犯罪道路。

学校重视应试教育,必然忽视思想品德教育与性教育。未成年人进入青春期后思想变化较大,内部矛盾较多。他们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开始对性有所感知,性意识处于从萌芽到日渐明确和成熟的阶段,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只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

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这也是为什么当今未成年人的犯罪更多倾向于性犯罪,这与学校的教育并非无关系。

二、自然背景与情境

大量调查表明,诸如气候、自然周期(季节、月亮圆缺、昼夜交替等)、地理环境、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因素与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有关。情境是指犯罪行为发生时的现场环境,由一定的时间、空间、受害人、现场其他人所构成。这些客观环境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影响与成年人差别不大。所以我将简言之,重心在下面部分未成年人特有的个人因素。

三、生理因素

未成年人处在青春期,人的生理发育迅速成熟,主要表现在身体外型巨变、生理机能增强和性成熟,出现了生理与心理的矛盾。他们希望别人把自己当成人看,能得到成人式的信任和尊重,然而心理发展相对缓慢,其认知能力、思想方式和人格特点比较幼稚,往往达不到成人的成熟。在这一时期,性的成熟还使他们对性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神秘感和“尝试欲”,在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获取性知识的前提下,他们偷看黄色小说、色情报刊、黄色录像,甚至模仿其中的淫秽情节,寻求剌激。这种扭曲心理的不断强化,一旦条件适宜,自然因素与情境适宜,少数未成年人就会失去控制能力,实施攻击性的“性发泄”,走向了性犯罪。

四、心理因素

1、欲求不满

我们认为欲是一切心理活动赖以进行和发展的主观因素。“他需要和外部世界往来,需要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实物、异性、书籍、谈话、辩论、活动、消费品和操作对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34页)12。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接触最多、感受最深的就是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玩乐等一系列消费信息,有的家长也会用金钱作为孩子学习的动力源泉,所以很多孩子就会把物质享受视为生活幸福的标志,有钱就是最好的,能吃山珍海味,穿名牌,住豪华别墅,开名车。一旦未成年人产生了这样的思想,逐渐养成了爱慕虚荣、贪图享乐的劣习,当他们的需求得不到外部满足时,就容易产生抢劫、盗窃等犯罪。

2、情绪波动

在未成年时期,情绪的波动性大体现得十分明显,用冲动、情绪化来形容不稳定的未成年人的情绪是很准确的。他们经常地表现为忽然炽热起来,又很快地熄灭下去,有时还会达到非常激烈的程度。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然而社会竞争的激烈又使当代教育过于急功近利,从而导致未成年人的自尊心更容易受伤害。当个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进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这时理智的控制能力却显得无能为力。这时情感战胜了理智,未成年人大打出手,或者被嫉妒、报复等恶念折磨得心理失调,只能借助越轨形式来发泄。

3、意志双重

意志是指达到那些自觉地提出目的行动的心理进程。这里提到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因素中意志的双重指的是他们在抵御犯罪时,需要实现社会化目标时意志薄弱;然而在实施犯罪时意志力不断增强,表现出意志的顽强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未成年人极易受到他人影响,社会这样一个的大环境必然是姿态万千,对于很多未成年人而言,冒险刺激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浮躁短视、好高鹜远的心态使他们不愿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从点滴小事做起。无论在学文化、学技术方面,或在生活劳动方面,往往怕苦怕累怕困难,这正是意志薄弱的表现。因而在迎合自己胃口的诱惑面前常常不堪一击,跟随着社会中的墨走向了黑。然而强烈的逆反心理使一些未成年人把“背道而驰”曲解为“特立独行”,标榜自己不为劝诫所动、坚持劣行才是有意志力的体现,这个时候意志力的顽固体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