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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大连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2015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复试成绩微调各专业间的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为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制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脱产攻读。

2.科研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学制为2-3年,脱产攻读。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和照相。

(二)报名时间

1.网报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公网);(教育网)。

2.考生必须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2.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4.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等,复试时要求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注意查阅,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如因以上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予考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五、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初试具体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2014年12月中下旬,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政治、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历史学、教育学、医学等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改革试点学科综合考试分值为300分,数学(一)、(二)、(三)、150分。

②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学综合、口腔医学综合、护理学综合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4月初)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并经我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