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后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allowances)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后如何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条件: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材料: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718室
南宁就业困难人员:
1.残疾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
6.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失业;
7.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
补贴怎么算: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费部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来补贴。
补贴多久: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为除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