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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1

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清洁、安全共同构成了科学发展的深刻内涵。国家提出的“安全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改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实现“安全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制度。只有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分清责任,各尽其责,才能形成严密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全面领导和决策的地位。为了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明确要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履行好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即: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处理事故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安全生产管理离不开管理的组织、管理的手段和管理的方法。要实现安全生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固然很重要,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组织和人员,这些方针、政策就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也就无从谈起。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建设,二是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业务素质以及组织管理能力。

三、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在生产经营中涉及安全的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岗位以及各个环节关系错综复杂,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只有建立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保证生产的有序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或废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落实,势必埋下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章立制是搞好安全生产,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加强院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院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院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领导成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总目标是实现“四个为零”。院采取建立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班组和岗位。院定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通过安全目标管理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

第六条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重伤、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一年之内不得评先、奖励;不得授予有关荣誉称号。

发生各类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经过、原因和基层单位处理意见,院安全部门要加强事故调查,认定、处理和结案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和所有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查处一起事故,解决一些问题,整改一批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一次较大提高。

第七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院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任主任,负责全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经理或主任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院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要配置专(兼)职安全员,由安全员具体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性工作。各级安全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全院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条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的必要投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依法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生产设施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以生产经营困难为借口减少安全投入;必须依法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必须应用安全性能有保证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院安全生产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要强化施工、生产现场管理,在开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加强对关键工序和关键岗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反“三违”,治隐患降事故活动,大力推广质量标准化,创建标准化施工工地、机台、班组,实行安全文明作业。

第十二条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素质,严格执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保证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经专门培训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院、公司(厂)、机台(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雇用民工,必须坚持谁雇用谁负责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进行。院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公司(厂)安全检查每月1次;机台(班组)安全检查每星期1次。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盲区。检查结果和隐患整改要有详细记录。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严格承包、承租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在签订承包、租赁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的相关条款,约定发包(出租)方和承包(承租)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

第十五条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在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绝对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院属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业务上统一归汽运公司管理。有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汽车运输安全规定》及各项安全行车制度管理和使用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坚决杜绝酒后、非在岗和无证驾车,严禁超速和超员载人。对有章不循,违法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及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进入生产成本。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定期为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从事尘、毒、放射性作业人员体检间隔不得超过三年,体检费用支出进入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严格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责任制,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定期更新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家庭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为落实安措经费,整改事故隐患,院每年要从各生产经营单位当年总产值提取1—5‰的资金作为安措费,由院统一安排,用于配置、更换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

第二十一条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工会要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在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有权建议从作业场所撤出人员。对工会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行政负责人必须立即作出答复和处理。院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进度,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其它重大决策和重要情况,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或者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依法保障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参与权、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二十二条院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会同工会组织要定期开展“安康杯”、“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开展反违章、反事故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能。推动院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3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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