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武汉大学研究生出国交流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评定,决定资助王帆等12人参加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文铠等21人参加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2017年6月武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全文如下:
一、2017年6月短期出国(境)资助名单与资助等级:
学院 | 姓名 | 资助等级 |
第二临床学院 | 王帆 | A |
第二临床学院 | 陈鹏飞 | A |
第二临床学院 | 田小丽 | A |
动力与机械学院 | 陶洁 | A |
法学院 | 王娅 | D |
法学院 | 王晓晓 | A |
法学院 | 刘平 | D |
水利水电学院 | 唐龙文 | A |
信息管理学院 | 全薇 | A |
信息管理学院 | 黄永 | A |
艺术学院 | 庞艳芳 | B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李玉娇 | A |
短期出国资助等级说明:A为3万元,B为2.5万元,C为2万元,D为1.5万元
二、2017年6月国际会议资助名单与资助等级
学院 | 姓名 | 资助等级 |
测绘学院 | 文铠 | B |
第二临床学院 | 冯爵荣 | B |
第二临床学院 | 聂彦博 | B |
电子信息学院 | 贺超 | B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余小娟 | B |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宗路一 | C |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学院 | 易辉国 | C |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学院 | 孙嘉 | C |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学院 | 贺瑜琦 | C |
计算机学院 | 王增茂 | B |
计算机学院 | 罗浩宇 | A |
口腔医学院 | 余自力 | C |
口腔医学院 | 撒国良 | D |
水利水电学院 | 周美蓉 | C |
水利水电学院 | 胡金弘 | B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聂迪 | B |
电气工程学院 | 陈杰军 | B |
电气工程学院 | 罗超 | B |
电气工程学院 | 李泉新 | C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王瑞娟 | B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厉洋军 | B |
国际会议资助等级说明:A为2万元,B为1.5万元,C为1万元,D为0.5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一)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一次性发放国际交流奖学金,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或导师进行配套资助。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6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二)资助对象下载《武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项目协议书》(附件1),按照协议内容填写基本信息,并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凭有效证件于【6月12日至6月15日】到研究生院205签署相关协议,逾期未到研究生院签署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签订协议后,研究生院将对其学籍信息进行锁定,锁定的学生无法提交毕业申请。资助对象在交流活动结束后,须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解除学籍锁定。未按照协议要求完成交流活动者,研究生院将视情况在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额或部分奖学金之后,解除学籍锁定。
(三)完成交流活动并已经回国的研究生,无需签订协议,但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回国报到材料。
(四)资助对象回国报到时应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短期出访
(1)《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评估表》(附件2)。
(2)出国研修总结报告(总结应全方位反映在外研修经历和生活体验,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3)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4)回国后一学期内做一场公共学术报告的相关材料(如讲义、PPT、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
(5)受本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其发表的资格论文应高于2013年研究生院颁布的《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的相应要求。
2、国际会议
(1)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复印件)。
(2)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参加国际会议的总结报告。
(4)参会情景照片若干张、学院范围内做一场公共学术报告的相关材料(PPT、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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