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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温州市自考转考手续办理通知

导读:根据《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2016年起自考转考手续办理调整至与当次自考报考同期办理(免考办理时间不变,为3月与9月初),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2016下半年温州市自考转考手续办理通知

转考说明:

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

1.外省转入

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电子档案(考生基本信息、合格课程信息、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电子档案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

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电子档案编号”在每年的1月和7月自考报名时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免考课程、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

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2.转往外省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在转入省取得1门或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持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转入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

3.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的自考生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需保存好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若原准考证遗失,须到原发证教育考试机构办理由计算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考生基本情况表》,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

温州市各县、市、区考试机构自学考试报名点及转考办理时间

地区受理单位地点办理时间
温州市区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教育综合办公大楼7月5日-15日
(工作日)
永嘉县永嘉县教育考试中心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35号7月14日
平阳县平阳县教育考试中心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平阳县教育局二楼205)7月12日、13日
苍南县苍南县教育考试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老街(苍南县教育局)7月14日、15日
文成县文成县招生办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7月7日、8日
泰顺县泰顺县招生办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7月12日、13日
瑞安市瑞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瑞安市安阳新区安阳南路(实验中学对面)7月14日
乐清市乐清市招生办乐清市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7月11日、12日

拓展阅读》》

自考基本情况了解

1 自考是一种什么形式的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2 自考基本考试制度有哪些?

答: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3—4年,本科一般为4—5年。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科目的考试。

3 自考是国家承认的考试吗?官方考试机构是什么?

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