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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医保报销指南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长沙市医保应该如何报销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长沙市医保报销指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长沙市医保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本地:医保卡、身份证

异地: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比例及范围

报销比例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注: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报销范围:

(一)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三)生育补助。

报销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电话:0731-84907888

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府中路258号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华路175

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望城大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