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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就业见习补贴问题

就业见习补贴是对按规定在本县范围内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至12个月的人员,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重庆就业见习补贴问题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见习期限有多长?

一般为1—6个月。

见习人员有什么权益?

(1)见习期间,享有获得基本生活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权利;

(2)见习期间,市或区县(自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3)见习期满留用就业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未参保的参保补缴后计算)。未留用就业的,市或区县(自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等后续配套服务;

(4)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就业见习报名程序?

(1)信息发布。就业见习基地可以通过重庆大学生就业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各类现场供需对接活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招聘求职网站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2)见习报名。符合见习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可登陆重庆大学生就业网、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名,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就读证明)到所在区县(自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现场报名,通过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录入个人信息。

(3)供需对接。市、区县(自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报名人员和就业见习基地的需求,组织开展网络和现场见习供需洽谈对接活动,帮助报名人员和就业见习基地实现对接。

(4)签订协议。达成见习意向后,就业见习基地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安排见习。就业见习基地在见习人员报到之日起,组织安排见习人员上岗见习,委派带教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就业实践,通过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对见习人员日常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和补贴申报。见习期满,就业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就业的,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见习的补贴标准与期限?

(1)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200元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6个月;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

(3)同一见习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

申报见习补贴的程序和资料?

(一)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见习期满后,就业见习基地在每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及时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和《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情况统计表》;

(2)就业见习协议原件、见习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就读证明原件或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就业见习基地通过银行专户发放基本生活费的支付凭证和见习人员银行卡的上账凭证,以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凭证。

(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受理就业见习补贴申报后,通过人员资格比对、重复比对、社保记录比对、见习期限比对、生活费发放比对、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核查,报市人力社保局复核后,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请函并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审核情况汇总表》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见习基地银行专户。

对于见习基地不得有哪些行为?

(1)组织见习人员从事违法活动;

(2)安排见习人员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有毒有害、超强度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

(3)未经见习人员同意不得安排加班。

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基地?

(1)在重庆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其他组织;

(2)具有带教人员和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安全健康的见习环境;

(3)能够提供具有一定专业要求和业务内容的全职见习岗位,帮助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4)能够积极吸纳、择优留用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留用率不低于20%。

就业见习基地备案的方式?

通过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系统或现场提交备案申请。用人单位向办公地点所在区县(自治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备案。中央在渝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