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转移情况一览
非本市户口
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按不同销户原因,须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未再就业且申请人为非城镇户口、非广西籍户口或合同履行期限在一年及以内的
提供户口本或劳动合同复印件l份(无需等待两年)。
辞职
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按不同销户原因,须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属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下岗未再就业的
提供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下岗证(满两年)复印件l份。
处境定居
住房公积金转移或销户,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公积金提取审批表》1份;
(二)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按不同销户原因,须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属出境定居的,提供:
(l)离职证明;
(2)国外长期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