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公积金/列表

东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材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东莞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材料

情形一: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已加入商贷信息互通):

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另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

情形二: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提取(未加入商贷信息互通):

首次办理提取: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详情请参考借款合同要求)

2、还款存折原件或还款对账清单原件(需打印显示最新的还款记录,清单需盖经办的`银行业务章。存折或清单显示账号需与借款合同登记一致,否则需借款银行出具证明);

3、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借款人的配偶,应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的,户主必须为申请人或借款人其中之一。

4、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