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

当前位置 /首页/学习经验/放假/列表

宝鸡市安全生产月安排

安全是关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的大事。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宝鸡市安全生产月安排,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宝鸡市安全生产月安排

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蟠龙新区规划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陕建发〔2017〕202号)和市安委会安排,定于6月在全市开展2017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追赶超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1、6月初,结合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下发宝鸡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

2、6月第一周,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以我市所发生的火灾事故为典型案例,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3、6月第二周,市县联动,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4、6月第三周,依据《关于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召开一次“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展示推进落实会。

5、6月第四周,召开“宝鸡市文明工地现场会”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相关要求。

6、6月第二周到第四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按照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检查督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安全问题,严肃追究五方主体责任,对典型案例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使工程各方严格按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奠定安全生产基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27号)安排,抓好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要按照《关于印发<全市“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消安委办发[2017]6号)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安全整治。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否则一律予以停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要按照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宝市建规发[2017]7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强化企业对项目的管理。要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和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要督导企业落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按照省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63号)要求,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通过扎实认真的考评,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活动要求

(一)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主题,层层进行宣讲教育,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发现各项重点工作中好的典型,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扎实有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广泛宣传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常识,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全行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 强化执法,落实责任。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要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各县(区)住建局、市质安站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送市规划局,我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曾 仙  联系电话:3261248

邮箱: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5月31日

TAG标签:宝鸡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