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当前位置 /首页/学习经验/毕业论文/列表

循环经济立法之定位

循环经济立法之定位

立法的本质在于发现新的规则。当我们讨论是否需要制定某个法律的时候,当然需要考察经济背景,但从法律发展的逻辑看,更应关注的是有没有出现新规则的可能。立法论证并非别的国家制定了某种法律,我们就应该制定同样的法律那么简单。对立法问题的理论研究,实际上是为了发现新规则的路径和方法。立法作为对正义的分配,首先必然是一种价值选择;立法是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应该被赋予特定的功能;立法是社会行为的秩序化,必须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因此,发现新规则的过程,就是寻找其价值、功能、制度的过程,其中,价值是灵魂,功能是核心,制度是血液。如果我们以这样的思路来研究中国的循环经济立法,要发现循环经济关系中新的法律规则,寻找这些新规则的路径和方法,首先应完成对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功能和制度定位。①
    一、和谐: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定位
    我们知道,法的形成过程始终离不开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相互作用:一个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以利益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又需要一种强制性的外在力量来调整;另一个是人们的需要、目的、想象、信仰、好恶、情感等主体性的因素。主体性因素探讨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应该以什么方式、按什么规则、由谁来进行调整,这就是价值判断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立法就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确定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主体、方法和规则的过程。② 法首先是一种价值判断,③ 人们对法寄托着一定的价值期盼才会制定法。学者们提出立法构想,首先要明确的就是该法的价值期盼。因此,“无论在古代或近代世界里,对价值准则的论证、批判或合乎逻辑的适用,都曾是法学家的主要活动”。④
    具体到循环经济立法的理性选择,首先要解决的也是价值标准问题。立法作为一种典型的利益协调活动,必须面对各种不同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利益诉求,并对这些利益诉求进行甄别、分析和判断。任何时候,立法者的判断和选择都不可能也不应该是随心所欲的。他们必须首先解决确认标准问题,然后才能依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要求、期待、行为或者利益是正当的,寻求利益的平衡方法,寻求各种利益诉求得以共存的条件。博登海默认为,在作为其社会广大成员共同的价值观念的凝结物的宪法和法律中,价值判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中所要排除的只是个人的价值判断,而不是社会性的价值判断。⑤
    但是,我们需要从当今中国发展的现实来发现人们对循环经济的需求,进而寻找循环经济立法的价值标准。
    之所以要提出循环经济的命题,是因为中国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遭遇的资源约束瓶颈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可持续性的严重忧虑,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已有发展模式所不能完全胜任的。
    2004年,中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开始向中低收入国家迈进。国际经验表明,从低收入国家步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对任何成长中的国家都是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它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现期”。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具体表现为:
    ——资源前景不容乐观。原油进口量逐年激增,水资源高度紧张,不少矿藏超负荷开采,全国已经出现了几十个资源枯竭型城市。
    ——环境不堪重负,生态安全压力巨大。虽然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我国环境质量只有局部改善,整体却一直在恶化,近年来的全流域污染、江河断流、沙尘暴等“警报”的频频拉响更凸现了生态安全问题的日益严重。
    —— 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令人忧虑。虽然我国连续多年保持了较高的经济增长率,但这种增长是以巨大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2006年9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向媒体联合发布了《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该报告表明,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0%。⑥ 据报告的发布者说,已计算出的损失成本还只是实际资源环境成本的一部分。即便如此,该报告所反映出的问题也是非常令人震惊的。⑦ 2006年2月28日,中国科学院发布的《2006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对世界59个主要国家的资源绩效水平进行了排序,我国位于资源绩效最差的国家之列(中国列第54位)。我国有5种资源的单位GDP消耗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9倍。⑧
    此外,全球环境问题的不利影响也在日益显露。2005年3月,联合国发布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综合报告》表明,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有60%正处于不断退化状态,自然资源的2/3已经被损耗。这是联合国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对生态系统及其对人类福利的影响进行多尺度综合评估,该报告尖锐地指出人类发展账户上已出现亏空、生态系统弹性降低、可能发生突变、生态破坏与贫困交织等严重问题。⑨
    这些不可回避的挑战摆在世人的面前,迫使人类反思和重新选择。
    中国传统的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物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开放式线形经济,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两高一低”(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这种经济运行方式能够持续必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廉价;二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永远不会超过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不会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两个前提显然已不存在。正是由于线形经济发展模式的日渐难以为继,人们将目光转向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具体表现形式为“两低一高”(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这种经济运行方式能够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发展模式。尽管从纯粹的科学角度看,循环经济也许不是最准确的提法,⑩ 但提出构建这种发展模式的意义在于促使人们从观念到行动的转变。这些转变蕴涵着以下诸多全新的价值判断:

TAG标签:立法 #